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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被拆迁人利益如何保障?

2020-08-26 10:01:33 互联网 1.7万阅读

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对征收拆迁这一块也有相对较规范的程序,但是,相对来说,农村违法拆迁相对较多,今天我们来了解下,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

目前现实中对集体土地征收存在的基本问题,是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滞后,从法律制度的源头上对征收补偿缺乏有效规制。

首先,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之规定,存在着权利主体虚位,土地所有权能缺失,集体土地所有权益没有得到有效法律保障。不少专家学者建议,应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使用土地的单位直接进行交易,让土地所有者之农民,长期分享到土地的增值收益。

特别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计算方法是不科学、不合理,没有考虑土地作为农民的生活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之价值,也没有作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规定。以年产值为标准的计算方法,早已不能体现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特别是在土地利用方式、市场情况等不确定的条件下,难以反映被征收土地的实际价值,被征地农民难以分享土地利用方式改变带来的增值,以及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成果,不能体现公平原则。

制定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时,要弃离地方行政机关的定价,将土地与同区位、同时间的土地交易市场价格做比较,并全面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让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得到有效地、长期地保障;

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

其次,对公共利益的法律认定模糊,且没有相关操作性规定,地方行政机关进行各种名义的建设,集体土地征收权被滥用,征地范围确定和征地目的随意性较大,征地农民缺乏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保障。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征地程序中任意缩减程序,行政机关报批材料弄虚作假,以及未批先用、未报先用、以租代征等违规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再次,对征地纠纷救济制度需要加以改革。在当前司法体制下,行政诉讼难以发挥应有的司法职能。。另外,地方行政机关官员重官生、轻民生,应建立科学合理地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上等等。

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

国家对于这一块的政策也逐渐完善,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提醒各位被征收人,遇到不合理的拆迁,建议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的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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