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户遇到非法拆迁事件,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信访,二是行政复议,三是行政诉讼。一般老百姓不熟悉行政诉讼。因此往往会先走前两个程序,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选择行政诉讼,但对于行政诉讼,一定要牢记起诉期限。法律赋予被征收方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被征收方应当积极行使这些权利。在法律上,有许多期限是千万不能错过的。一旦错过,追悔莫及。律师与大家分享征地维权中需要注意的那些维权期限,以帮助大家更专业地维权。
申请听证期限:10日内
申请召开听证会,在征地拆迁中是很重要的一项权利。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该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县或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听证申请的应组织进行听证,并且要制作《听证笔录》,真实准确的记录反映被征收农户的意见,对于不参加听证会的,也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评估结果异议期限:10日内
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必经程序,集体土地征收如评估也可参考适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信息公开期限;20日内
在征收过程中,政府应当对于信息进行公开,如果没有公开的,被征收人有权申请信息公开,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明确规定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60日内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认为征收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如果被征收人不服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行政诉讼期限:6个月内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如果权利受到侵犯,被征迁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被征迁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权利受到侵害时诉讼的两种救济途径都有期限要求,直接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复议之后再起诉的期限为15日。
征地拆迁维权,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文书都有其各自的行使期限,大家在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及时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免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浪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问题,要及时与专业律师沟通,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抓住维权期限甚为重要,不要过了期限再想起维权,这样只会拉长维权期限,增加维权难度,合理合法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最有效的方法。
对于房屋评估相关事宜,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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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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