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不合理的拆迁现象时有发生,作为被拆迁人,不懂法律、没有人脉、没有关系,维权路上困难重重,很多倍拆迁人干脆和拆迁方硬碰硬,非得鱼死网破,最终得不偿失。律师提醒,遇到不合理的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理性维权,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和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申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2、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包括:对行政责令停产停业、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等等。尤其在拆迁案件中,对拆迁方的诉讼行为为行政诉讼,也是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的方式找出存在违法行为,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和政府部门对行政复议答复作出诉讼。
4、找专业的律师维权
很多被拆迁人对法律法规都不了解,从拆迁方公布的拆迁公告开始,被拆迁人就要了解是否是合法的,公告中有没有体现法律规定的内容,拆迁过程中补偿是否合理,是否遵循了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等等,这些法律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不清楚不明白的,一定要找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毕竟律师办案经验丰富,能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化利益。
在现实中,有的维权方法合理合法,有理有据,还可以争取到高额补偿款,而有的维权方法动辄伤身,害人害己。被拆迁人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不懂法律要及时向律师进行咨询,理性维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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