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地征收或征用,征收方作出的补偿不公平、不合理时,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被征收人就想着依靠法律维权,可是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征收,不知道该找哪位律师维权,本文为大家推荐几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
1、杨勇律师
杨勇律师,国内知名征收拆迁律师,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司法部《法治与生活》栏目点评嘉宾,上海电视台法制频道《法治新闻》点评嘉宾。杨勇律师专业代理全国重大、复杂行政诉讼,包含企业拆迁、厂房拆迁、个人住房拆迁、集体土地征收、违章建筑诉讼,办理全国重大行政案件上千起,同时担任数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案足记遍布全国除西藏等少数地方的所有省份,代理过众多最高人民法院、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诉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客户挽回或创造经济价值上亿元,深受客户信赖。
2、季宏律师
季宏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法学专业系统学习,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前曾长期参与全国性公司的管理,并长期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领域的法学研究和教学培训,并撰写了一系列法律图书。擅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强拆赔偿、政府信息公开等争议的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
3、徐晓倩律师
徐晓倩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秉善律师团队创始人,执业以来主要办理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案件,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建筑行政处罚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理论功底深厚,且执业至今办理数百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同时促进社会法治进步。
以上几位律师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代理的不少案件都取得了胜诉,得到众多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找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律师,信赖以上几位律师,有土地征收或拆迁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律师!
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土局,乡政府并没有实施征收土地的权限,如果乡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属于违法行为。明确如下:1.乡镇政府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签订补偿协议属于超权越职行为,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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