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指的是由于国家机关以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若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带来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时,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此类赔偿是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相关行政部门侵犯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被征收方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被拆迁人遭遇违法强拆,申请国家赔偿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主体必须适格
即由于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行为,导致被征收方产生损失。
2、严格按照申请国家赔偿法定程序进行
即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的事实依据和要求、申请的时间等基本信息。申请表应当先行递交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答复,若申请人对答复内容存在异议,则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提起诉讼。若被征收方对复议内容不满的,可以自收到复议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做出赔偿决定。
3、注意申请国家赔偿时效
被拆迁人在遭遇违法强拆,想要提起国家赔偿时需要在两年内提出,两年的起算点从被拆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征收方行使职务,侵犯其人身权或财产权之日开始计算,在实践中经常是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但是被拆迁方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并不计算在内。
在征地拆迁中,非法强拆时有发生,不少被拆迁人由于对法律不了解,往往错过了起诉期限,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在拿到胜诉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行为违法后,一定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因此,在房屋面临强拆时,被拆迁人除了要保存证据外,还应该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合理维权,避免走弯路。
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是有期限限制的,对于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不会受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在法定期间内,被征收人具备“不复议”“不起诉”“不搬迁”这三个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除了法律有其它的规定外,如果是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当天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对提起诉讼的有
没有房产证不一定会被强拆。没有房产证不代表就是不合法建筑,是违章建筑。只要具有合法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未申领房产证,也是合法的建筑,在拆迁时应按照合法程序给予补偿。特别是在农村宅基地房屋,国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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