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芜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一、芜湖市个人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手续:
1、全体人员投资者身份证件影印件
2、核名报表(姓名3-10个,关键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注资占比、全体人员投资者签名)
3、地域名 企业名字(字体大小) 貿易(领域名) 有限责任公司(种类)
4、递交各地区工商局核名
5、時间为五个工作中日(大队到市工商局审批后明确名字是不是能用)。
二、芜湖市个人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原材料:
1、申报人签定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报人身份证件影印件(或居住证明);
3、经营地应用证实;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办理字体大小名字事先审批备案的方递交)。
5、授权委托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递交申报人签定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自己签名)或是资质证实影印件(自己签名);
6、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芜湖博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8655363689(微信同号)
已有房地产递交不动产登记证影印件;租用房子递交租赁合同影印件及其出租人的房产证影印件;未获得房产证的,递交房产管理单位的证实或是买房合同及房子销售许可证影印件;应用已有房子做为运营场所开设个体户和民营企业,要递交村(居)民联合会等组织出示的可以证实申报人有着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45874
文章
0
视频
0
语音
21
问答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对于房屋评估相关事宜,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以下这六个程序步骤进行征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
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