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民朋友对于农村的土地拆迁流程并不是很清楚,大多都是被征收部门牵着鼻子走,作为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一定要了解土地拆迁流程。农村土地拆迁流程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征地公告至少三十日
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组织召开听证会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办理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6、签订补偿、安置等协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农村土地拆迁流程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农民一定要牢记一点,凡是没按法定程序拆迁的都属于违法拆迁行为,有权力拒绝在征收部门给的文件上签字,遇到征收拆迁问题,最好及时向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进行咨询。
一、征地报批前1.征地情况告知市、县国土资源局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且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
征收土地不能触碰的底线:征收前后,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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