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资助温馨提示
1.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须提供成立内部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司发文,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规定等;2000万元以下企业无需提供。
2.企业在申请前,应先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政策->项目登记)进行研发项目登记(系统已开通);企业在研发项目登记前,应先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3、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简称入库企业)资格。入库企业资格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到期仍未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失效,不享受出库资助。每家企业只能办理一次入库,入库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为“出库企业”)和失去入库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再办理入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曾经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办理入库。
4. 研发补助,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8%-10%的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
对入库企业,按入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对出库企业,按出库当年研发实际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资助,资助额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资助。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资助和出库资助。
5. 申请研究开发资助企业,必须先做汇算清缴加计扣除
6. 此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属于普惠性政策补贴项目,只要企业研发费用申报符合要求,都会给予补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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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对于房屋评估相关事宜,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以下这六个程序步骤进行征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
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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