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在各地方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屡见不鲜,很多拆迁方为了加快拆迁进度,节省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常常采取偷拆、误拆、直接强拆的违法行为,让老百姓闻之色变。在面临强拆时,要先分清是“违法强拆”还是“合法强拆”;“合法强拆”,指的是“司法强拆”,是征地拆迁领域唯一合法的强拆形式,指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当事人既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拒不搬迁的情况下,拆迁方提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的程序。反之,拆迁方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就是非法拆迁。
提到“强拆”,在很多人都觉得心惊胆战、防不胜防,尤其是有些拆迁方会半夜三更偷偷摸摸的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非法拆除。在此提醒所有当事人,如果听到自己居住的小区或乡镇有被拆迁的消息,一定要提前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充分了解拆迁规定及拆迁信息,吃透各项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这样征收方来谈判时能做到有理有据,不被征收方的各种说辞忽悠,不给他们钻“空子”的机会;还要记得,提前对建筑物及房屋内部、陈列物品拍照并列清单,留取证据以防被偷拆。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可以收,可以看,但一定不要随便签字,要妥善处理各类征收文件,以及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资料。
很多老百姓遭遇强拆时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征收方气势汹汹的架势就慌了。这个时候记住不要以暴制暴,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冒险,一定要保持冷静。首先,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说清楚案发时间、地点、现在发生的情况,留下自己的姓名等相关信息。千万不要以为报警没用,我们报警的目的是让警察确认强拆的时间和强拆人,为日后诉讼留下证据,因为报警记录是证明强拆的证据材料之一。同时,要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收集好被强拆的画面,尽量拍摄到实施强拆的行为人、使用的机械设备、强拆造成的损害结果,这对后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方式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依据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请求赔偿。因违法强拆导致的赔偿标准不能低于依据征收确定的补偿标准,还应包括其作为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因违法强拆导致的室内物品损失等直接损失。
再次提醒大家,面临征地拆迁时,一定要及时地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样才能将违法拆迁行为扼杀在摇篮里,以免发展到对自己十分不利的局势。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注意拆迁文件为了避免强拆,被拆迁人在拆迁方下发拆迁通知时,应第一时间密切注意涉及拆迁的一切文件,同时对文件进行拍照、复印等保留手段,将存有质疑的内容及时提交给专业的律师,让法律判断拆迁方的拆迁流程
有下列情形的无证房屋,在征收拆迁时应当给予补偿。1、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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