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私自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改变土地性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局对违规建房的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要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
航拍图是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依据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依据,认定违法建筑还应该查看建筑是否有合法建建设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罚款一般不会单独使用,而是会和其他处罚手段并用。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