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
棚户区改造针对于城镇中,历史遗留的集中成片危旧住房、破房烂院,户距拥挤不堪,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公共安全
首先要明确的是,棚户区虽然涉及到许多历史问题,但还是本着人性化原则进行了完善。具体来说,倘若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合理合法的大产权房,也就是既有产权证又有土地证,或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
“棚改楼”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房子,与一般的住房是不一样的,对于棚改房的买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我们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一般在五年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对于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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